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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達吏的嘴臉與大屠殺

來自 | 1 月 21, 2015 | 文化研究, 時事關心 | 0 條留言

記得在佔中的末期,土共許多外圍組織,都向法院申請禁制令,禁制佔中義士在某段的範圍集結。其中有一幕,讓人有如親臨二戰時期奧斯威辛集中營,如果,當時我是不幸被迫入毒氣室的猶太人,我見到的一幕,就和我在電視見到的一幕,也是相同吧!

執達吏的傲慢

那一幕拍攝黃之鋒正在詢問當時在金鐘清場的執達吏,有關禁制範圍的細節,黃之鋒質問執達吏為甚麼要清理不是禁制令範圍的以外的地方。但是,當時執達吏全場沉默,木無表情地走入電梯。

我想,這個木無表情,可能就是奧斯威辛集中營中,那些押送猶太人到毒氣室,在毒氣室外按下排放毒氣的按掣的德國軍官,就是這個表情吧!遙遠的奧斯威辛和我城,就是因為這個表情,而連結上了。

如何去詮釋這種表情?

執達吏與大屠殺

這個執達吏,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公務員,沒有享受過特權的誘惑和甜美,不可能露出既得利益權勢對小市民的不屑嘴臉;他不應是愛港力之流,不會用仇恨的態度對待佔中的義士。但是,這種表情,卻像寒冬暴雨中殘破的鋼筋水泥牆渗出水珠般,也滲出了一絲絲恐怖感。

拜讀了鮑曼的書,我才恍然大悟!當時,執達吏的嘴臉,就像一個工人面對他的生產物时,清道夫面對於街道的垃圾時,所露出的表情。這已經談不上是愛是恨了,就像沒有感情,只懂執行命令的AI。

鮑曼在反思為甚麼大屠殺會出現時,他發現根據統計,在集中營只有極少人是狂熱的反猶太暴徒,而整個制度甚至排斥這些人參與處決猶太人的行動。即是說,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,普通得就像我們在路上遇見的陌生人。他們不是窮凶極惡之徒,但為甚麼甘為納粹的走狗,做出驚天的暴行,就像佔中時執達吏甘為政府走狗,縱容警察清場?

執達吏、現代化與大屠殺

這是現代化下科層制度所造成的暴行。正正是現代文明的特色,制約和扼殺了人類原初的良知。第一,現代強調工具理性,要求一個團體的成員在執行任務時,只以效率為重,不問是非。第二,暴力(強迫)被賦予權威,並強調了紀律的崇高,不問事情的對錯,只問是否遵守上級命令。其三,權威向執行的人承諾會負擔所有責任,進一步削弱良心對他們的譴責。第四,受害者或對象被剝奪了人性,他們的可憐和哀嚎被消音了,所以執行者良心不會受到顫動,自己可以毫無感情地將受害者當處理垃圾般處理掉。

這也是為甚麼普通的德國人可以犯下彌天大罪:問題就在於他們太過服從了,將良知敬而遠之,只以執行命令為重。他們只問處決猶太人的效率,亦認為自己只在執行權威的命令。還有,希特拉已經承擔了一切責任(一如佔中時出來背起所有負任的禿鷹),所以他們做了幫兇也不會覺得良心受到譴責,第四,集中營的制度儘量讓管理的人不了解猶太人的慘況,他們自然沒有受到衝擊,如處理垃圾般處理猶太人,行禮如儀地在毒氣室外施放毒氣。

執連吏與納粹類同

我城的執達吏,和集中營的納粹分子,是如斯類同。

當時,執達吏對佔中義士露出的嘴臉,就像納粹軍官對猶太人露出的嘴臉,是一個「與我何干」的冷淡嘴臉。他們被服從權威和律令的無上光榮所洗腦,認為自己,以完全將執行命令和社會的現實兩者分離,只做單純的執法者。他們不了解佔中參與義士的各種訴求和情感,結果擺弄起「執法的傲慢」,漠視了佔中的正義所在。就像六四屠城時,第一批來的軍人被北京的市民感動了,所以決定不鎮壓學生,但是第二批卻受到嚴格的軍紀洗腦,殺人時毫不猶疑。在「遵守命令」這個空洞無物的口號下,一九八九年的解放軍開槍,二零一四年的執達吏下令清場。

傅柯所指的權力,不僅指強迫別人行事,而是指手握權力的人處事時的彈性。如果是一個有良知的人,可以在有彈性的條件下善待受害者。但是很遺憾,無論是大部分的納粹軍官,還是佔中打人的警察,還是執行禁制令的執達吏,他們也緊隨權威的指令來行事,非得把受害者逼到絕路不可。

執達吏法治派的批評

這是現代化下,人類所面臨的嚴峻危機。正義之事受到打壓,不再因為惡魔的反撲,而在於全部普通人對權威的服從守法。只有愚蠢如石X泰之流(雖然他也批評政府歪曲法治),才會手執「歷史終結論」,認為他的法律理論已經超越上帝,可以全權審視人間的爭辯。

石X泰之流批評,有些人見到法庭判政府敗訴,那法官就會稱為英雄;法庭判社運人士敗訴,就會被稱「法治已淪亡」,是輸打贏要。這是一種廉價的資產階段法律觀,真的天真得以及政府、資本家、平民是完成平等,接受法庭的裁判。石X泰不知道打官司時,政府和資本家有大量的資源去為難相反一方嗎?法官的藍血特性,讓他們對基層有偏見嗎?法律面前,窮人含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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