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自 胡啟敢 | 5 月 30, 2015 | 哲學行者, 文化研究
(曾刊於明報世紀版) 最近嶺大學生會主辦的音樂會,有樂隊在歌詞加入粗口問候警察,結果鄭校長嚴正以待,批評這是不尊重別人,敗壞嶺大學生的身份,並出警告信給學生會會長。 有趣的是,如果設想當天的樂隊是挺政改和警方,並在歌詞加上辱罵泛民或黃絲的粗口,那樣鄭校長會不會同樣嚴肅處理,要求學生會道歉並發警告信,還是像工聯會對待王議員在公開場合講不雅用語般,百般維護?王議員的字句,根據通訊局守則是不可出現在公開場合,比在嶺大這個私人地方的小型演唱會,程度更嚴重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