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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「一廉遮百醜」到「六四遮百醜」

從「一廉遮百醜」到「六四遮百醜」

古代有一句諺語是「一廉遮百醜」,意指一個官吏只消是廉潔,那怕他是昏官、庸官、酷吏、奸官,都會被容忍。後來這句話被引申為無限放大一個優點,而忽略其他因素的全盤考慮。這有點像清代的戴震所說「以理殺人」,或孟子所言「一執而廢百」;又或者像明光社認定「只要反同性戀就是最虔誠的基督徒」。 到了現在香港,也有一個病態的政治氣氛,不如稱之為「六四遮百醜」——只要認同平反六四(民主派)或六四是一個悲劇(建制派),就算該政客的識見或政綱如何垃圾、荒謬,也會被認為算是合格的政治人物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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